在保持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尊严的同时,苏丹政府在改善民生、发展经济和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抓住国内政局趋于稳定的机遇,特别是2005年《全面和平协议》签署后形成的良好局面,苏丹政府适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措施,加快自身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
自1989年6月30日救国革命开始,苏丹政府就制定了一系列推进国民经济复苏和吸引外国投资的政策。1993和1996年分别发布新经济法规,实施一系列经济改革措施,一方面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实行市场经济,鼓励外国投资,发展农业,促进出口,另一方面大力推进私有化进程。1997年,苏丹政府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实行财经紧缩政策,严格控制公共开支,限制依赖银行借贷,减少货币发行量,重点扶持优先发展的战略项目,利用石油出口带动经济复苏,通胀率和赤字均明显下降,经济状况趋向好转。1998和1999年,苏政府按期偿还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受到该组织好评,并于2000年恢复其成员国的投票权。
为加快经济复苏步伐,苏丹政府于1999年颁布了《鼓励投资法》,2002年又颁布了新的补充投资法,并于2003年进行了修订,以鼓励外国投资者在能源、农牧业、工业、矿产、运输、科技等领域进行投资。《全面和平协议》的签署,增加了南方地区的贸易和投资机会。与此同时,苏丹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发展迅速。
在苏丹政府和苏丹人民的共同努力下,苏丹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成果丰硕。如今,苏丹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新兴石油生产国和出口国。苏丹石油产业不仅有了飞速发展,还形成了集勘探、开采、运输和炼制为一体的完整工业体系。此外,像苏丹港、吉利发电厂和麦罗维大坝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也在苏丹各地落成并且投入使用,不但使苏丹的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也为苏丹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近10年来,苏丹经济增长率持续保持在10%,通胀率低于8%,石油、水利等资源得到有序、有效的开发利用,各行各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仅在10年的时间里,苏丹就从一个几乎没有任何现代工业的国家迈上了真正依靠自有资源发展、脱贫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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